4月22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徐明主持召开第53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整改、物业管理、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区委常委、副区长邢海波,副区长王大治、尹振山、沈燕萍、姜向荣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山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暂行)》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和遏制空气质量反弹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吃透文件精神,压实工作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抓好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件整改进度;要扎实开展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遏制空气质量反弹;要盯紧盯牢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实施好扬尘治理等有效举措,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设立环翠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专项维修保障基金的意见》和《环翠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专项维修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会议要求,区财政局、住建局等部门及相关街道要按照《办法》规定,定向发力、精准发力,科学合理使用基金,确保基金用到点上、用到刀刃上,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会议研究通过了《环翠区住宅物业项目服务质量星级管理办法(试行)》。会议要求,区住建局、社区建设指导中心等部门、单位及各镇街,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将星级物业管理与创建“精致社区”相结合,扎实开展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等工作,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辖区居民满意度。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成立工作专班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的实施方案》。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及各镇街要加强部门联动、条块联动、城乡联动,对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精准高效有序落地。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1.会议传达学习了《山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暂行)》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和遏制空气质量反弹工作。
2.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设立环翠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专项维修保障基金的意见》和《环翠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专项维修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3.会议研究通过了《环翠区住宅物业项目服务质量星级管理办法(试行)》。
4.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成立工作专班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的实施方案》。
5.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